行协联合交警支队举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培训班

更新日期:2016-05-26

为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确调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协会于5月25日在交警支队会议室联合举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专题培训班,市交警支队领导及各支队事故中队负责人;威海、文登、荣成、乳山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市保险行业协会白如和副秘书长、财险部负责人及25家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经理和专职法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金永祥副庭长授课,金庭长主要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常见法律适用问题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的认定 、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的掌握、调解时的注意事项及协议的效力三个方面,结合司法审判和调解中出现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讲解。

通过授课必将使交警事故处理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以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各自的实际工作中,能够统一标准,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顺利处结,减少诉讼纠纷发生,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威海市保险行业协会)